服務內容:引領企業(yè)成為技術含量高,融資能力強,管理水平高的企業(yè)龍頭
服務周期:4-6個月左右(根據注冊區(qū)域而定)
辦理要求及注意事項:
一、一級資質標準
⒈ 企業(yè)資產
凈資產1億元以上。
⒉ 企業(yè)主要人員
①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。②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;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,且專業(yè)齊全。③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機械員、造價員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。④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。
⒊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
① 累計修建城市主干道25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;或累計修建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;② 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;或累計修建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;③ 累計修建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(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)工程2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直徑0.6米以上供水、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直徑0.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直徑0.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;④ 修建8萬噸/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/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;或修建20萬噸/日以上的給水泵站、10萬噸/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;
⑤ 修建500噸/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;⑥ 累計修建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;⑦ 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。
⒋ 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:
① 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;
② 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;
③ 直徑1.2米以上頂管設備2臺。
二、二級資質標準
⒈ 企業(yè)資產
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。
⒉ 企業(yè)主要人員
①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。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,且專業(yè)齊全。③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機械員、造價員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。④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。
⒊ 企業(yè)工程業(yè)績
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,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,工程質量合格。
① 累計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;
② 累計修建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;或修建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;
③ 累計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供水、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;或累計修建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;
④ 修建4萬噸/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/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;或修建5萬噸/日以上的給水泵站、排水泵站4座;
⑤ 修建200噸/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;
⑥ 累計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.5公里以上;
⑦ 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。
三、三級資質標準
⒈ 企業(yè)資產
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。
⒉ 企業(yè)主要人員
①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(yè)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。
② 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,且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;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。
③ 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員、質量員、安全員、機械員、造價員、勞務員等人員齊全。
④ 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。
⑤ 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(yè)績不少于2項。
四、承包工程范圍
⒈ 一級資質
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⒉ 二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① 各類城市道路;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;
② 15萬噸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;25萬噸/日以下的給水泵站、15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③ 中壓以下燃氣管道、調壓站;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;
④ 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;
⑤ 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⑥ 各類城市廣場、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;
⑦ 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。
⒊ 三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① 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;
② 8萬噸/日以下的給水廠;6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;10萬噸/日以下的給水泵站、10萬噸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,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;直徑1.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;
③ 2公斤/平方厘米以下中壓、低壓燃氣管道、調壓站;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,直徑0.2米以下熱力管道;
④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;
⑤ 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(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);
⑥ 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、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;
⑦ 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。
注:
⒈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氣工程、熱力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橋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規(guī)劃區(qū)內的穿山過江隧道、地鐵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過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軌道交通工程、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綠化工程。
⒉ 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、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氣、熱力、電力、通信、照明等中的任意
兩類以上的工程。
⒊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、給排水、結構、機電、燃氣等專業(yè)職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