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似商標未一并轉讓的,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,期滿不改正的,視為放棄轉讓該注冊商標的申請。如果對方不接受近似商標一并轉讓,該條款會給我們帶來很大風險,因此成都商標代辦提醒商標轉讓者前期不應給對方較大的款項。雖然對方無法單方面撤回轉讓商標,可是如果對方拒絕近似商標一并轉讓的話,向商標局遞交的商標轉讓申請視為放棄。風險都是由于近似商標一并轉讓原則帶來的,我們要想規(guī)避風險,在定轉讓合同的時候近似商標就得一并轉了。如果zui后對方拒絕近似商標一并轉讓,造成商標轉讓申請視為放棄的話,我們會很被動。
5、商標轉讓完畢后,我們需要的保留的材料:
(1)有關本商標的全部文件原件:
商標申請代理委托書原件
商標注冊受理通知書原件
商標駁回或部分駁回通知書原件
商標復審代理委托書原件
商標駁回復審受理通知書原件
商標核準注冊證原件
(2)本商標轉讓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文件原件:
商標轉讓申請書原件
商標使用授權書原件
商標轉讓合同原件
商標轉讓代理委托書原件
商標轉讓公證材料原件
商標轉讓受理通知書原件
商標轉讓核準通知書原件
6、核準轉讓需要的時間
根據(jù)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九條、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二十五條規(guī)定,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(xié)議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,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(xù)由受讓人辦理。
商標局大概在半年左右就可以核準,發(fā)給受讓人相應證明,予以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受讓人才真正享有該商標專用權?,F(xiàn)在轉讓的時間大致在半年到一年之間。
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簽訂商標轉讓合同,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。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都需要提供年檢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并且蓋章有效。如果材料都是真實的,并經(jīng)過了公證,一般是沒有風險的。
如果材料有問題,執(zhí)照不行,或者公章不是原來的公章,就可能導致轉讓不成功。zui好將轉讓協(xié)議及轉讓方所提供的執(zhí)照和蓋章進行公證,證明真實有效。
也就是說,務必要核實提供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蓋章真實有效,在此基礎上遞交商標局后,等待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應該就會轉讓成功,不會有問題